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台電、中油、台船、漢翔、台水招考職員 報名日期:03.28 ~ 04.07

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通信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上網填寫報名表(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辦理。本甄試簡章建置於經濟部及各分發機構網站(詳如下列),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販售。
(一) 經濟部:http://www.moea.gov.tw/
(二) 台 電:http://www.taipower.com.tw/
(三) 中 油:http://www.cpc.com.tw/
(四) 台 水:http://www.water.gov.tw/
(五) 漢 翔:http://www.aidc.com.tw/
(六) 台 船:http://www.csbcnet.com.tw/

繳費方式:
(一)
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及退費。
(二)
繳費單:依報名系統指示輸入報名資料後自行列印繳費單,請使用A4尺寸白色紙張單面列印,並儘量使用雷射印表機,以噴墨印表機列印時,請選擇最佳列印品質;如代收便利商店無法讀取時,請重新以較優品質的印表機列印。繳費單係個別專用,請勿與他人共用。
(三)
繳費方式:請持繳費單至7-ELEVEn(統一)、FamilyMart(全家)、OK(來來)、Hi-Life(萊爾富)等便利商店,以現金方式單筆全額繳清。最遲應於97年4月8日(星期二)24:00以前繳納完畢,始完成報名手續。繳費證明單請妥為保管以備查對。
(四)
繳費後第3日(假日順延)即可登入報名網址(http://exam.taipower.com.tw/)查詢繳費狀態,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66409。

初試及複試
一、 初(筆)試
(一)
日期:97年6月15日(星期日); 試場分設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考場詳細地址填載於入場證)同時舉行,報 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截止後即不得更改。
筆試成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複試:
1. 有1科成績零分。
2. 各類別英文成績排名未達全部類別總到考人之前50%者。
3. 電機類、機械檢修類專業科目B成績未達該類別總到考人之前40%者。

依初(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錄取人數加額通知參加複試(錄取人數在100人以上之類別加額40%、99人以下50人以上之類別加額50%,49人以下之類別加額60%,尾數均進整數,惟各類別均至少加額10人),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專業科目B、專業科目A、國文、英文成績高低決定之。

參加複試人員名單預定於97年8月下旬在經濟部及各分發機構網站公告,實際公 告日期視本甄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寄發成績及初(筆)試結果通知單日期:上述公告之日起3日(不含假日)內寄發, 惟各節次均缺考者不予寄發。

複試(查驗證件、人格特質評量、現場測試、口試):
(一) 參加複試人員應依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報到,逾時者視同棄權。
(二) 實施項目:
1.
查驗證件:查驗身分證、學歷證件、退伍令(或經核准免服兵役證明文件)等證件 、體檢表(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 及其他報名時資格證件之正本。另免服兵役原因如係身心健康問題,尚須繳驗已 痊癒之醫療或診斷證明。【註:以原住民族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註記原住民族 身分之戶口名簿正本;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須另查驗身心障礙手冊正本】。經審查若發現有舞弊、冒名頂替、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塗改或其他重大違 規、不合法令規定之情事,以及不符報考資格者,即取消參加複試資格;錄取進用後發現,即以免職處理,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 人格特質評量:瞭解應考人人格特質,評量結果不計成績,交由口試人員參考。
3. 現場測試:報考第7至22類人員須接受本項測試,任何一個項目不合格者,不予 錄取。測試項目為體適能測試(400公尺跑走)、現場適應性模擬(上下鷹架)、 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及辨識設備標示牌等4項,其施測說明及合格標準如下 :
項 目
施 測 簡 述
 合 格 標 準
1.
體適能測試(400公尺跑走)
400公尺跑走(不限於運動跑道施測)
1.男性2分30秒內完成。
२ 女性3分鐘內完成。

२.現場適應性模擬(上下鷹架)
1.爬上4公尺高之鷹架,繞行1圈後,由另一側下架。
2.全程依測試說明操作安全繩、安全鈎、安全鍊條及指定工具等。
3分鐘內完成各項規定操作且無不安全動作。
3.
辨色實作模擬(接線操作)
1.依指示辨別導線顏色。
2.利用現場提供之工具,在接線盒上,將導線依監考人指定之顏色,接入正確位置。
2分鐘內正確完成。
4.
辨識設備標示 牌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分別以單眼及雙眼讀出5片標示牌(?9㎝×高22㎝)內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
於規定時間內正確完成。
4.
口試:占總成績20%,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 儀態:20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 言辭:20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 才識:60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工作適應性)。

錄取及進用
一、
經複試合格者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分發機構(於複試時選擇),按各類別錄取人數依序錄取,餘均列為備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口試、初(筆)試成績高低決定之,且各類別均不相互流用。錄取、備取人員名單在經濟部公布欄公告榜示,並在經濟部及各分發機構網站公告。

二、
錄取人員應依各分發機構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更改類別、或保留資格,並須簽訂勞動契約(另行寄發)後始予進用,以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加分錄取人員由分發機構指定分發單位,其餘人員由各該機構視業務需要分發遍佈台灣及離島地區之服務單位;分發後之調動事宜,依各該公司規 定辦理。(註:錄取人員如為各事業機構之專案精簡退離人員,依規定不得再任職於原事業機構。)

三、
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由同類別備取人員 按總成績高低及志願依序遞補,前述人員中途離職或分發機構現職派用人員錄取 報到時,由順位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至98年4月底前有效, 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四、
進用人員到職後須經6個月實習(台船實習1年),如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不得請求任何遣散費或旅費,實習期 滿成績合格者,取得職員派用資格。

若工作表現優異考核成績優良者,依下列標 準敘薪:
(一)
台電及中油: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比照分類2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新台幣3萬6仟餘元)。到職第2年,得調升比照分類3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新台幣3萬9仟餘元)。到職第3年,得調升比照分類4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新台幣4萬3仟餘元)。到職第4年,得調升比照分類5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新台幣4萬6仟餘元)。嗣後之升等調派依各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法務類錄取人員前已取得律師執照或高考法制類別及格證書(照),並具相關全職 法務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比照分類5等1級支薪。嗣後 之升等調派依各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二)
台水:新進人員支薪(含實習期間),比照分類3等1級支薪(目前月支約新台幣3萬6仟餘元)。新進人員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水有關規定辦理。
(三)
漢翔:新進人員月支薪(含實習期間),約新台幣3萬6仟元。新進人員之升等、支薪、調派依漢翔有關規定辦理。
(四)
台船: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月支(本薪+勤勞加給+全勤獎金)約新台幣3萬6仟餘 元。到職第2年,月支(本薪+勤勞加給+全勤獎金)約新台幣4萬餘元。到職第3年,月支(本薪+勤勞加給+全勤獎金)約新台幣4萬3仟餘元。到職第3年以後之升遷、調派依台船有關規定辦理。

伍、備註
一、
參加本甄試合格錄取者,分別依業務需要進用,錄取人員「身分」按各公司規定 界定如下:
(一)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 油)、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水),進用後在法律上為「公務員 兼具勞工身分」人員。
(二)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船)、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漢翔),依規定副總經理以下不具公務員身分,錄取人員均屬「純勞工 」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嗣後如 遇所屬公司民營化時(台船即將民營化),鼓勵隨同移轉民營公司,不得申請遷 調經濟部所屬其他事業機構。

◎簡章資訊:<<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97年新進職員甄試簡章>>
2008/03/18
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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